信息级别: | 正常 | 受理单位: | 市旅游委 |
发布类别: | 建议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旅游委领导: 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第三条主要任务中的第一小项内容:旅行社应租用符合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明确旅行社和旅游客运公司的安全责任;及第三小项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从事旅游营运的意见。我有点个人看法和建议:目前六安市区有三家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分别为交旅、徽通、途安三家正规具有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而部分旅行社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却不从中选择正规旅游客运车辆,而是选择“黑车”“客运车”“异地营运旅游大巴”等,此种情况严重违背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这些“黑车”“客运车”“异地营运旅游大巴”是没有资质从事旅游运输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是不可挽回的,是没有人能承担了这个责任的。按照“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平安交通”等理念,我建议旅游委应主动明确旅行社使用具有资质的旅游大巴车的规定,在检查中凡是有包车业务发生时、应检查有没有和正规的旅游公司签订当次当班的包车合同,消除安全隐患,还我六安规范的旅游市场。以上是我的个人一点看法和建议,如有不对的还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