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级别: | 正常 | 受理单位: | 市法制办 |
发布类别: | 投诉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市法制办,贵办就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事反应给市城管局,可市城管局至今没有进行肆意更改许可证件有效期违法行为的纠正。作为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的监督管理部门请督促市城管局及时进行自身违法行为的纠正,不要让单车事件再次在城管局头上发生,我们企业等着回音。也请贵办站在我们企业的角度为我们考虑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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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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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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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11 09:3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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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市法制办,贵办就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事反应给市城管局,可市城管局至今没有进行肆意更改许可证件有效期违法行为的纠正。作为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的监督管理部门请督促市城管局及时进行自身违法行为的纠正,不要让单车事件再次在城管局头上发生,我们企业等着回音。也请贵办站在我们企业的角度为我们考虑考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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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16 08:38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网民朋友: 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应当符合《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7月11日,我们已将你上次反映的问题转交市城管局,要求其依法处理。经了解,市城管局已启动对该局发布的我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规程的修订工作,其中包括对经营许可期限的调整。 如许可证即将到期,你可以依照《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市城管局提出申请;如你有其他具体问题,建议到我单位进行现场咨询(市政府5号楼302室,电话3379330/3379747)。
2017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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